相比段俊希,她更愿意跟这个男人打道,只可惜对方是个京城来的二代,她高攀不起。 将糟糟的心情收拾好,叶纤红在草席上坐下来,闭上眼睛,开始冥想。 …… 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,肖东胜父子俩正对着一叠资料,细细地看着。 上面是以肖家的影响力,能调动的企业名单,各行各业的都有,企业规模也大小不一,最大的企业,资产已达十几亿,最小的只有几百万。 那天接到小儿子的电话后,肖培刚和儿子整理了这份资料,并筛选了十多家适合去虞城办分厂的企业,第二天,他亲自打电话给企业老总,把这个想法说了一遍。 二千年前后,一个有背景的官员上任前,预先让一些企业去当地办厂,几乎成了潜规则。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,一方面解决了当地的就业力,也能获得新来的领导很务实的评价。另一方面,官员的政绩,毕竟靠g/d/p说话,如果能让当地经济增长,即使其它方面没干出成绩,也有了一份起码的成绩单。 这当然限于少数背景深厚的二代,普通人想这么做,也没有这个能力。 不过今年才九二年,还没到经济挂帅的时代,所以官员上任,很少有人会动这样的主意。 叶纤红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思路,他们就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 肖培刚和儿子都不是普通人,两人越思考,越觉得这个主意妙不可言,所以这几天把力全用在这里了。 到现在为止,已有六家企业答应去虞城办厂,并表示这两天就派人去当地,寻找合适的厂房。不过他们看中的那家资产过亿的大企业,还没有答复,老总似乎在犹豫。 肖培刚也没有他。 在他看来,这种事合则两利,如果他们愿意去,肖家为了自家的利益,肯定会尽全力扶持他们,这样的幅度,在别的地方,是不敢想像的。 让父子俩遗憾的是,他们看中的一家制衣厂,居然拒绝了他们的提议。 对方说的很客气,说不是不想帮忙,而是没把握。毕竟江浙一带,服装行业本来就比北方发达,他们过去,肯定竞争不过当地的企业,特别是以“红帮裁”出名的甬城服装企业。 这当然是借口,这样的人肖培刚见多了,大概是觉得肖家不如以前了,所以想投靠其它家族。 不过有件事他没说错,甬城的“红帮裁”,确实鼎鼎有名。 清末民初,甬城作为当时最早与国外通商的口岸城市之一,不少裁曾为外国人(又称“红”)裁制过服装,“红帮”之名由此而来。 “红帮裁”创立了五个第一:中国第一套西装,第一套中山装,第一家西服店,第一部西服理论专著,第一家西服工艺学校。 没有服装企业参与,虽然有些遗憾,不过有别的企业打底了,这件事倒可以缓一缓。 等儿子到了虞城,再据当地的实际情况,解决棉纺厂的难题。 不管是买下一家倒闭的服装企业,借壳生产,还是家族内部凑钱办厂,另起炉灶,这都不是问题,关键是要找到让服装企业赚钱的手段才行。 第七十章鱼的往事 第二天天还没亮,叶纤红就起了身,穿上昨晚就准备好的一套适合运动的衣,出了门,下了楼,悄悄往龙山公园那边跑去。 昨天练瑜伽时发现,自己的身体非常僵硬,还远没有前世三十多岁时的柔软,她就决定要恢复锻炼了。 而慢跑,是所有运动中最有效的基础锻炼方式。 因为是第一次运动,叶纤红的步子迈得并不快,从江边经过人民路,穿过一号桥,再沿着新河路到龙山脚下,已出了一身汗。 边活动双臂,边在路上走了一会,又继续往前跑,经过丁界寺,百官岭,上源闸,再顺着江边跑回家。 到家的时候,天已大亮了。 小区楼下不少早起的人在进进出出,叶纤红没几个人,倒省了事,于是又匆匆进了楼梯。 回到家里,全身淋淋的一身臭味,她痛快地洗了个热水澡,觉特别神清气。 把擦身子的巾绞干水,准备挂起来,却发现洁白的巾表面,有暗黄的污迹,拿近一闻,还有些淡淡的腥臭。 看来上次排毒远没有结束,所以今天运动出汗,会有杂质从身体里排出来。 叶纤红边打肥皂清洗巾,边暗暗欣喜。 如果自己一直这样锻炼,会不会像那些小说写的那样,最后毒素排尽,全身胎换骨,肌肤变得像最美玉一样完美无瑕? 那自己不是成了超级大美女了?叶纤红忍不住站到镜子前。 因为刚洗完澡,脸上还带着蒸气刺后,健康的红润。因为洗得彻底,脸上干净得像婴儿,孔都不明显了。跟重生时苍白的模样比,已不可同而语。 再看头发,也由枯黄变得油亮有光泽,美中不足的是,还不够乌黑,但是有这么大的改变,叶纤红也足了。 吃过早饭,叶纤红拿了一百块钱,往农贸市场走去。 昨晚临睡前,她又进了空间,站在河边,考虑里面养什么比较好? 以她谨慎的格,自然不会自找麻烦,把空间的东西拿出来见人,最多带一些跟家里人分享,所以最后决定,还是养些自家人喜吃的鱼虾比较好。 来到水产品市场,她没有直接去摊位买鱼,反而来到档口的门外。 这边有块空地,很多乡下来的农民,选择在这里摆摊卖东西。 因为靠近水产品市场,所以这边摆得最多的是卖鱼摊,大多数是电来的,品种比较杂,死的活的都有,装在塑料脸盆里,最常见的是小鲫鱼、白条、油餐条和其它叫不出名字的小鱼。 这时候农村赚钱的渠道不多,一些头脑灵活的人,就打起了电瓶捕鱼的主意。 一个成年男子,背着一只蓄电池,双手各拿着一竹杆,在水里来回移动。两竹竿一通了电,用来电鱼,另一头里装了网兜,用来舀被电晕的鱼。 一天时间下来,运气好的话,可以捉几十斤。 如果全部卖掉,至少有二三十块钱的进帐,这比在城里上班的工人都要强。 后来就有更多的人加入,于是每个村庄,几乎都有这样的捕鱼人。 电鱼和网兜捕鱼最大的区别是,它不管大鱼小鱼,统统都会被电晕,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,大量的农村稻田和河,在往后的十几年里,鱼类几乎绝迹。 国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,在几年后,出台规定,明令止用电捕鱼。 这当然是后话,跟叶纤红现在要做的事无关,她现在关注的是,那几个卖活鱼的小摊子。 “大爷,这鱼怎么卖?”叶纤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黑瘦老人面前蹲下来,指着他面前的鱼问道。 这些人卖的鱼,其实大小品种差不多,都是虞城乡村河道常见的杂鱼。 她对大爷的鱼兴趣,是因为它们不像旁边的鱼半死半活,猜测没有被电过,是鱼网捕来的,所以更有活力。 她买鱼是用来养的,当然是越有活越好。 “杂鱼五一斤,单买白条,八一斤。”大爷望了叶纤红一眼,笑呵呵地答道。 盆里面有白条、小鲫鱼和其它杂鱼,每种鱼价格各不相同。 相对来说,大小均匀的白条,喜的人最多,价格自然也贵一些,如果单独买,一块钱一斤也很正常。如果不挑,搭了其它鱼一起买,当然便宜很多。 这个时候大鱼贵,小鱼便宜,很多人吃不起大鱼,只能买小鱼解馋,而白条算得上最受的品种。 将买来的白条剖好后晾干,下油锅煎得黄黄的,装在盘子里当做下酒菜,非常受。 连一些饭店,也有这道菜。 而那些杂鱼,特别是手指大小的鱼,味道就一般了,做菜还麻烦,大多数家庭买了后,就裹点面粉,油炸了下酒,跟白条比,味道自然差远了。 这样的做法,一般只能自家人吃,如果招待客人,都嫌拿不出手。 在叶纤红的印象里,以前农村穷,过年买不起鱼,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,一户人家只会买一条一斤左右的鱼,还是最便宜的鲢鱼,用来待客。 年三十晚,这条鱼就会下油锅煎,一般半了就会盛起装碗,怕完全了后化开,就不是全鱼了。 请祖宗吃过后,这条鱼就收进柜子里。 父母怕小孩子不懂事偷吃,还会一再叮嘱他们,这是用来招待客人的,绝对不能碰。 有客人来串门了,主人就会把鱼蒸一蒸拿来待客。但是主人不管多么热情,都绝不会夹鱼给客人。 而客人也很有默契,绝不会去碰那条鱼。 直到每年该招待的客人来得差不多了,那条依然完整的鱼才算完成了使命,在某个子,女主人第一次伸筷子,把鱼尾巴折断,表示鱼可以吃了。 不过这个时候,鱼因为回锅太多次,早已没了什么鲜味。夸张一点的,甚至有了点霉味,但是一年到头吃不到鱼的孩子,才不管鱼鲜不鲜,被大人挑了鱼刺后,就足地夹进嘴里。 叶纤红家里的情况也差不多。 记得有一次待客,弟弟拿筷子去夹鱼,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下手背,弟弟当时就哭了。 客人也很尴尬,只能夹了一块,一起哄弟弟。 不知怎么的,叶纤红忽然想起了这件往事。 第七十一章充实空间(为紫莲大大加更) “你要多少?”那个卖鱼的大爷见叶纤红蹲在面前发愣,问道。 “哦。”叶纤红回过神来,见脸盆里的鱼也就十斤左右,而品种却很多,少说也有十几种,非常意,就站起来笑道:“全部给我称了吧!” 对别人来讲,杂鱼这么多,会非常不划算,而她却是求之不得。 “好。”大爷见叶纤红把他的鱼全部包园了,脸上的皱纹也笑得舒展开来。把鱼倒进旁边的塑料沥水篮里,抖了抖,等水干了,才小心地称了称,叫道:“一共十斤二两,算你十斤五块钱。” “行。”叶纤红没有啰嗦,掏出钱递给他。 这么大一堆鱼,才花了五块钱,真是太便宜了。 大爷把鱼装进一个黑的大塑料袋里,扎好袋口递过来,叶纤红连忙接了过来。 心里想着找个隐蔽的地方进空间,把鱼拿进空间,倒进河里,免得它们离水时间长,全部死掉。 旁边卖鱼的摊贩见她买东西这么豪,都有点不甘心,一个大胆的年轻人朝她嚷道:“小姑娘,还要别的鱼吗?我这里有泥鳅和黄鳝,全是活的。” 泥鳅和黄鳝?当然要。河鱼里面,这两种味道最好,叶纤红最喜吃。 “等我一下,先把这些鱼拿回家,回头再来买。”叶纤红向那个打招呼的摊主友善地挥挥手,一边匆匆朝市场门口走去。 把鱼拿回家,路上得走十几分钟,估计有一部分会死掉。 最好在附近找个地方,马上把鱼放进空间,这样会减少损失。 忽然想起不远处有一条堂,这时候应该不会有人,于是急忙往那边走去。damIngpump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