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二章小姑借车 叶纤红望着米饭上面那块油腻腻有肥,强忍着把胡向按倒在地,大力蹂躏一番的冲动,小心夹起一小块,放进嘴里。 这蹄膀煮得久了,上面的油差不多都熬出来了,所以下口并没有想像中的肥腻,叶纤红小心的尝了尝,居然觉得还可以忍受,就把它咽了下去。 “小红,你这么瘦,就应该吃点肥。”叶妈妈看到女儿吃,高兴极了。 以前家里穷,想吃也吃不起,所以女儿瘦成竹竿。最近几年情况好转,偶尔也会买一点回来,给儿女补补,偏偏女儿吃不下,让她非常担心。 在她的观念里,想长胖,当然得吃肥才有用。 没想到今天胡向面子大,女儿居然破了例。 不过女儿既然能吃一块,多吃几块应该也没问题,于是拿筷子挑了盘子里最大最肥那块,就要夹给女儿。 “妈,别夹。”叶纤红吓得魂都没了,连忙阻止道。 因为在节省的爸妈面前,不敢把夹出来丢掉,她才强忍着尝了尝,好歹吃掉一些,把最油的那一块偷偷剩下。如果妈妈把这块给了自己,她肯定会吃吐。 见叶纤红吓得魂不附体的吃瘪样,胡向得意地笑了。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,每次都是他在叶纤红面前装孙子,难得今天自己占了便宜,他不扬眉吐气才怪。 安安在一边也跟着没心没肺地笑,气得叶纤红狠狠瞪了他们一眼。 “对了,小姑,你们的婚期定了吗?”叶纤红不想理妈妈和胡向,免得他们又劝自己吃肥,于是扭头跟小姑聊天。 “定了,就在十月一号,你们到时一定要来啊!”见侄女主动提起这个话题,郑建琴连忙说道。 今天厚着脸皮蹭饭,就是想当面跟侄女说这些事,希望她们带些朋友来给自己撑场面,可是一直找不到机会说。 “放心,我们一定会来。”这个小姑看起来老大不小了,居然还没结婚,胡向发觉自己惊讶地表情太明显了,不知道会不会让她误会,只好强行话,表示自己没有多想。 叶纤红疑惑地望了胡向一眼,他今天怎么这么多话,以前不是这样的啊?难道喝醉了? 又学得不大可能,他今天就喝了自己半碗里的半碗黄酒,如果一碗算半斤的话,最多只喝了一两多。 叶纤红没跟他一起喝过酒,还真的不知道他的酒量,看他的脸确实比往常红,如果现在真的在说酒话,那他真算得上闻酒即倒,以后正经场合,绝对不能让他喝酒了,免得误事。 胡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叶纤红划定为不能喝酒的人了,还好心地问小姑:“东西准备得怎么样了?有需要帮忙的吗?” “其它倒没问题,现在就缺一辆好一点的轿车当头车——”郑建琴动得快要哭了,这个帅帅的侄女婿实在太暖心了,自动把自己想说的话全铺垫好,就等自己开口了。 “这个没问题,你想要什么牌子的车都行。”胡向一口答应。 这对他真的没难度,其它不说,单是蒋家拥有的豪车,就能足小姑的要求了。 “我觉得奔驰、宝马、奥迪这些牌子都行。”郑建琴担心自己指定一个牌子,会让胡向为难,所以把她认为的豪华车牌都说了一遍,这样胡向借车更容易。 “行。”胡向干脆利落地答应。“我会在十月一号前叫人送来给你。” 叶知书这才知道小姑在自家磨磨蹭蹭不肯走的原因,原来是想让女儿帮他借车。现在达到目的,面风的样子,她又觉得骄傲。 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这话真的有道理。 以前自己家里穷,有时候连安安的学费也凑不出,就算小姑的脸再难看,也不得不上门求她帮忙。现在好了,自己不用求她了,反而是她过来求自家办事了。 这种觉非常,叶知书觉自己的身也直了些,特别的扬眉吐气。 郑建国在她们谈事情的时候,就沉默着没有出声,只是酒喝得更慢了,倒不是他心情不好,恰恰相反,他此时的心情,是几十年来最轻松和愉快的,只是他寡言惯了,不知道怎么表达内心的动。 “爸,你少喝些酒,多吃点菜。”叶纤红看爸爸没有参与他们的谈话,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喝酒,黝黑的脸因为酒上头,显得更黑了,担心地夹了些菜给他,劝道。 “没事,爸高兴呢!”郑建国平时就经常喝酒,酒量不错,今天因为陪客人,所以有些控制,这点酒还不能让他醉,他只是因为高兴,有点酒不醉人人自醉了。 看安安和女儿已吃完饭,他也放下酒碗,接过叶知书端过来的饭,大口吃起来。 这顿饭虽然吃得比平时时间长,不过一个小时后,也吃完了。 叶妈妈看胡向放下筷子,就打来一盆温水,里面放一条新巾,递给他叫他洗个脸,这样舒服点。 胡向惊跳着站起来,望了叶纤红一眼,不知道该不该把面盆接过来。 丈母娘亲自给自己打洗脸水,还送到自己手里,这个待遇他真有点消受不起。 叶纤红却知道农村这样很常见,自己就算劝妈妈没必要这样做,她也不会听。 在她们的眼里,自己年纪大了,不能为子女做什么,那就给他们做顿好吃的,吃完了给他们打盆洗脸水,递个巾,像个老妈子一样,照顾她们,至少证明自己还有用,心里也踏实。 前世自己没有了妈妈,享受不到这个待遇,但是去闺家里,她们的父母大多也这样,你怎么劝她们也不会听。 见胡向不知所措的样子,叶纤红从妈妈手里接过面盆,试了试水温,把巾绞了绞,递给胡向。 胡向没想到叶纤红会这样做,有心想不接,伸脸过去让她直接擦,又怕她恼羞成怒,终究不敢造次,乖乖接过巾,擦了擦脸,把巾递回给她。 叶纤红接过,把巾洗了洗,绞干后放在椅子上,把面盆里的脏水端到外面倒掉。 第六十三章卖花计划 晚饭后,小姑这次过来的目的已达到,不好意思继续赖在大嫂家,就告辞回家了。 家里剩下的都是自己人,说话就随意多了。 叶纤红给爸爸和胡向泡了一杯茶,自己倒了一杯凉开水端在手里,一起走到院子里闲聊,顺便动一动,消消食。 “对了,小红,那两株兰花你打算怎么处理?”郑建国想起胡向的话,问道。 这两株兰花价值不菲,放在家里肯定不放心,万一养死了或被人偷走了,那损失就大了,于是问女儿的意见。 他自然希望她尽快卖掉,把它变成现钱,这样才比较放心。 对女儿逆天的运气,他也是无语了。 去后山摘野菜,竟然能挖到了两株珍稀的兰花,为什么有的人经常在后山走,就没碰到这样的好事呢? “还能怎么样?先养着呗,我又不知道谁要买兰花?”九节兰叶纤红空间里还有很多,要卖也先卖那里的好了,这两盆她打算放到弟弟的房间里,给他赏玩,所以她故意推道。 “如果你舍得卖,那我来想办法好了。”胡向却误会了,以为叶纤红为难,连忙站出来帮忙。 他来虞城前,就听朋友说起过,现在兰花价格涨得厉害,有的人花几十块买了盆兰花,没几天被人认出是稀罕品种,然后花几百倍的价格买去,赚上一大笔钱。 甚至有些人一天到晚泡在花鸟市场,就想捡个漏,买到一盆变异品种的兰花,那就一下子发了。 最后朋友还劝他别把钱别存在银行,不如买些兰花放着,或许过段时间就能涨一倍,比干什么都来钱快。 胡向对这种赌博一样的炒作行为不怎么放心,不过兰花值钱确实是真的,可惜这些朋友都在京城,否则这么漂亮的程梅,他们肯定要去了。 兰花的买家,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商人,真正的文人,不会这样恶意去炒作。 可惜虞城小了点,舍得花高价买花的人应该不多。 不过胡向也不担心,就算他卖不出去,不是还有表哥吗?只要是叶纤红的事,他肯定愿意帮忙,肖家认识的人多,绝对没问题。 一株兰花不过几千块钱,就算没人要,姨夫自己买下养也不成有问题。 “行。”被胡向上一脚,她反对也没意思了。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:“如果真的卖出去了,你帮我买一台大彩电,让我爸妈也改善一下生活,在家不会无聊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胡向信誓旦旦地说道。 听说给家里买电视机,郑建国和安安都很高兴,开始期待自家什么时候也能看上电视。 在门口闲聊了一阵,看时间不早,胡向准备回去了。 叶纤红自然也搭他的车一起回去。 安安望着姐姐要走,非常舍不得。 叶纤红了一下弟弟的头,笑着安他:“爸妈过不了多久,就要来虞城工作了,你也不必再留在村里,放学就可以过来陪姐姐了。” 弟弟个子已比自己高了一截,脸小小的却还没有完全长开,看起来还像个孩子,叶纤红也舍不得离开弟弟。 “真的?”郑兴安又兴奋又怀疑,就怕是姐姐哄自己高兴。 “我骗你干嘛?”叶纤红瞪了他,非常严肃地地说道。“爸爸已经没在原来的厂里上班了,我打算把他介绍到诗诗姐的厂里去,至于具体干什么?还要看她安排——” “哦。”安安这回相信了,脸上马上出了笑容。 把弟弟哄好,两人走出院子,走到摩托车前。原来围着车子转的熊孩子看到胡向出来,哄的一声跑开了。 车子边缘原来还有一些泥灰,现在已被他们的手摸得干干净净了。 郑建国把两盆兰花端出来,小心地放在叶纤红的脚边。 女儿回家一趟,马上就要离开,他也舍不得,有心想嘱付几句,嘴巴张了张,却不知道怎么开口。 “车慢慢开,路上注意安全。”最后他只是这样说了一句。 “知道了,爸,你回去吧。”叶纤红向他挥挥手。 虽然自己离家不过几十里远,回来一趟也很方便。但是每次跟家人分开,心里总是会难过,最受不了的是父母站在路边送自己时难舍难分的场面,每次都让她有泪的冲动。 “嗯。”郑建国应着,慢慢往回走。 叶纤红回头往自家院子望去,妈妈和弟弟都站在那里,探头望着自己,是想目送他们离开。 “走吧。”叶纤红眼睛酸酸的,受不了这样的气氛,催促胡向开车。 摩托车开动了,慢慢驶出村子,走上大道。 风把叶纤红的头发吹得高高扬起,让她的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。 从今天起,两人的关系得到了父母的认可,可以正大光明地谈恋了,叶纤红望了胡向一眼,内心非常动。 前世她最大的愿望,就是办一场豪华的婚礼,然后跟那个自己深受的人生活在一起。可是直到重生,这个愿望都没有实现。 重生后,她不再受旁人的摆布,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就连她的家人,也受自己影响,不会再走前世走过的人生。 只是情的事,还是没办法保证,叶纤红患得患失地想。 自己跟胡向认识后,就认准了这个男人,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。可是她依然无法确定,这个胡向最终会向自己求婚吗? 胡向这个时候不知道怎么的,也朝她望过来,对着她咧嘴笑了笑。 叶纤红望着他顽皮的笑脸,忽然平静了。 有时候真的不需要什么誓言,只须一个目光对视,那种心有灵犀,那种会心一笑,那种此时无声胜有声的默契,就让她心里踏实了。 回到虞城后,胡向把叶纤红送到家,就急急回去了。DaMinGPUmP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