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女儿的表情,外公刚刚有些舒展的眉头又收紧了。 当初这件事,对女儿的伤害实在太大了,如果她还是不肯回家,那怎么办?难道他在这里陪她? “妈,你别担心,我们会陪你一起去的。”叶纤红给妈妈打气道。 她非常清楚,以母亲对家的渴望,这个娘家是肯定要回的,自己唯一能做的,就是站在她身边,给她力量。 “那行。”叶知书终于点点头,“你们先在这里呆一天,明天我们跟你一起回去——” 事情总算定了下来,气氛也开始变得轻松。 叶纤红和妈妈一边一个,扶着外公走出屋,在房子周围看了看。 听说房子是外孙女出钱造的,老人家非常意外,难怪女婿看到自己,急急给她打电话,原来这个瘦瘦的外孙女,才是这个家的主心骨。 “小红现在做什么工作?”老人家好奇地问。 “她现在在做生意。”说起女儿,叶知书骄傲地说道。“小红她开了家美容店,又和朋友开了家铝合金制品厂,现在由你女婿在管着呢!” “不错不错。”老人家真心服气了。 想着这个孩子差点儿没办法出世,他又有些内疚。还好孩子福大命大,才没出事。 老人一般都信,觉得这样的孩子,往往会成材。 又想了想自己身边培养的两个孩子,跟外孙女比,还是差远了。 看着这个叫自己哥的小姑娘已经是老板了,舅家的表哥不淡定了,他眼神炽烈地望着她,一付小弟看到大佬的崇拜神情。 “别动什么歪脑筋,好好跟你爷爷学医。”舅舅看到儿子的眼神,伸手就在他头上敲了一下,警告道。 “知道了。”表哥看起来虽然不,嘴里还是沮丧地应了声。 被他爸着学医?叶纤红知道这是个好职业,学会后永远饿不死。 特别是外公好像还是家传的老中医,这种中医技术到二千年后,大多断了传承,如果表哥能学会,那他以后真的厉害了。 农村房子私密差,往往保不住秘密。 郑家门口停了辆面包车,屋里又有哭声传出来,左邻右舍自然有人好奇,待看到叶知书搀着一个老人从屋里走出来,两人相貌又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,大家马上猜到了客人的来历。 “知书,是亲家来啊!”没过一会儿,就在小婶婶的搀扶下,匆匆赶过来了。 “是啊,妈。”有外人在场,大家自然都一团和气。“这是我爸,这是我哥,这是我侄子——” “亲家母你好。”见女儿的婆婆来了,外公客气地上前打招呼。 “你也好。”看他们的穿着打扮,都不像普通乡下人家,脸上的笑意又浓了几分。 原本想要问出口的话,也缩了回去。 本以为媳妇死活不肯说娘家的情况,以为那边过得很凄惨,所以羞于说出来。没想到家境不错,比自家好得多。难怪她刚嫁过来时,看起来比村里的姑娘长得出。 第四十六章给母亲撑场面 中午这一顿算是真正的团圆饭,叶纤红专门开车去把外婆接了过来,胡向和弟弟也先后赶了过来,加上小婶十个人,坐了一桌。 吃过午饭,带着老人家在附近山脚下转了转,又开车送他们去厂里看了看。 厂里只有王茂琳在。 从昨天开始,她就开始招人了,因为不想滥竽充数,所以到现在为止,只招到一个办公室的文员。 这个小姑娘高中毕业没多久,人倒是个勤快的,嘴巴也甜,王茂琳觉得只要人品好,经验不够可以慢慢培养,所以对她还是比较意。 厨房做饭的大婶,是她的一个人,因为对她比较放心,所以找过来帮忙。 原本想跟别的工厂一样,请个看门的大爷,防止晚上有小偷爬进来,偷工厂的东西。 后来又一想,这里是乡下地方,治安反而比虞城好一些。她又打算和女儿在厂里住,晚上有自己足够了。 等工人到位后,自己没力管这些,再招也不晚,就暂时放弃了。 工厂面积不大,因为刚粉刷整理过,里里外外焕然一新,倒有种新工厂的气象。 到了办公室,新来的小姑娘殷勤地招呼他们,这让外公很意,觉得女婿到底是老板,在工厂里受人尊敬,连带着自己也被人吹捧着。 等将来生意做大,就更厉害了。 对他大了女儿十岁这件事,也不那样在意了。 当天晚上,安排好外公一家去休息之后,叶纤红一家坐在一起,讨论着明天的计划。 这么多年没有回去,明天肯定不能像普通女儿回娘家一样,随便带些礼物就成。 特别是郑建国和叶知书结婚后,还没有回去过,明天郑建国以新女婿的身份第一次上门,必须带上足够重的厚礼,才不会被亲朋好友诟病。 提起礼物,叶纤红猛地想起今天出来时,还带了很多给爸妈的礼物,因为当时舅舅来了,她一时动,忘了取下来,连忙来到院子,打开汽车后备箱,把一袋子的礼物拿出来。 听说是小红她干爷爷送的,那肯定是好东西。 叶知书连忙打开来看,果然每一样都包装美,这样的高档礼盒,拿来当礼物肯定最好不过了,反正他们自己也舍不得吃,就全部送去好了。 想了想,又觉得缺少箱底的礼物,于是又计划着明天去市里一趟,买一只火腿,再加两条好烟,两箱好酒,再带些给孩子吃的糖果,就齐全了。 商量好后,时间也不早了,叶纤红他们也没回虞城,就在家里住了一晚。 第二天早上,吃过早饭后,一家人就开始做准备工作了。 郑建国夫回到房间,打开柜子,从里面拿出一套新衣服。这是女儿前些子买的,他们一直舍不得穿,今天正好派用场。 这套衣服不管面料款式和做工,在他们眼里都算是最高档的了,今天穿出去见亲戚,也能争点面子。 两人最近尽管吃得好睡得好,比以前神多了,身上依然保留着乡下人特有的纯朴和憨厚,穿上这样的衣服,洋气没显出来,倒有点像乡里的干部了。 叶纤红趁他们准备的时候,开车去了一趟市里,把火腿和烟酒糖果买好,然后回家换了一套衣服,又帮弟弟拿了一套衣服过来。 胡向是警察,身材又好,穿什么都好看,倒不用怎么打扮了。 等一切准备妥当,一家人准备出发了。 叶知书娘家人上门认亲这件事,动静闹得有点大,附近村镇都已传遍了。 乡下人都很好奇,叶知书二十年没有回的娘家,到底是怎么样一户人家,难道像绍兴莲花落《翠姐姐回娘家》里唱的那样,有一个刻薄的嫂嫂,还是有其它原因呢? 听说他们今天要走,左邻右舍都围拢来看热闹,嘴里说着好听的话,心里却以自己的标准,暗暗评判着叶知礼父子,这家人二十年不走动,到底是谁出了问题? 叶知礼和外公被他们围观,就有些不舒服,匆匆上了面包车,在车里等叶纤红一家。 没一会,也过来送人,站在面包车外,跟外公亲家亲家叫着,叫他们下次再过来做客。 郑建国锁好大门,刚准备招呼家人上车,一辆车急急开进院子,在他们旁边停了下来。 叶纤红抬头一看,认得是诗诗姐的车。 “诗诗姐,你怎么来了?”叶纤红停住脚步,好奇地问道。 “听说阿姨今天要回娘家,还是二十年后第一次回去,我作为晚辈,特意过来送送。”苏思诗说完,打开汽车后备箱,拿出一箱中华烟和一箱茅台酒,放到叶纤红所开车的后座。 “这个,太贵重了?”有人来送,叶知书当然高兴,可是一出手就是一箱烟一箱酒,她就有些吃不消了。 虽然知道苏思诗跟女儿亲姐妹一样,关系特别好。可是这两箱东西值多少钱,她现在已有了明确的概念,所以推着不肯收,要苏思诗拿回去。 “阿姨,我跟小红是姐妹,等于是你的晚辈。今天是你第一次回娘家,小红肯定希望你风风光光地去,我的心情也一样。”说完,走过去搂了搂叶知书。 “谢谢你,闺女。”听她这样说,叶知书没法再拒绝,只好地回抱了她一下,眼睛已有些泛红。 原本对这次回娘家,她的心情还有些忐忑,现在因为苏思诗的动作,安心了不少。 “时间不早了,祝你们一路顺风。”苏思诗松开手,笑着向叶纤红做了个加油的手势,回头钻进自己的车子,飞快开走了。 叶纤红望着父母投过来的目光,只能无奈地摊摊手,她也不知道诗诗姐会这样做。 好在这些烟酒,几千块钱的东西,也不算什么贵重的大礼,叶纤红没有看得大重。 以她现在的赚钱速度,估计到明年这个时候,也能像诗诗姐这样,到了随便送人烟酒,也不会心疼的地步了。 这烟酒当着外公的面送上了车,再拿下来肯定不合适,只能当礼物送去外公家了。 外公和小舅坐在车上,开着玻璃窗望着叶纤红一家。看到有人过来送女儿,还送了一箱烟和一箱烟,表情就有些震惊。 九十年代的中华烟,别说他们这样的人家不起,就是县里的领导干部,也未必得起。要知道一包烟就要二十多块了,一条就是两百块,一箱烟,就是一年的工资了。 更别说茅台酒了,那可是国家领导人接待外宾,才喝的酒啊! 不要说他们震惊,在一边看热闹的村里人,看见一个女人开着车子来送人,随便就送一箱中华烟一箱茅台酒,眼睛都直了。 这得家里多有钱啊!才送得起这样送礼物? 虽然已经高看叶纤红了,今天的事又一次刷新了他们的认知。 也不知道她认识的都是什么人?怎么出手这么大方? 想着以前自家的孩子还排斥叶纤红,骂她拖油瓶,现在好了,这个拖油瓶已是他们高攀不起了。 “上车。”叶纤红见苏思诗已开走了,打开后面的车门,对爸妈说道。 “吱——”的一声,一个急刹车在院子外响起,然后是一阵高跟鞋的嗒嗒声,听到有人跑进来,看到叶纤红就大叫:“叶纤红——” “章诗萍,你来干什么?”叶纤红有些无奈地问。 诗诗姐来送是好事,这个章诗萍来就头疼了,谁知道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? “送你啊。”章诗萍一付理所当然的样子。“苏思诗都来了,我自然也要来。” “好吧。”叶纤红有些无语,朝她挥挥手,就要钻进驾驶室。“谢谢你过来送我,我们马上要走了,回来我们再约吧!” “等一下。”章诗萍边走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盒子,打开后拿出一串金项链,随手把盒子丢在车子前盖上。“阿姨,你回娘家怎么可以不戴首饰呢?这条项链你戴着——” 说完,也不管叶知书惊讶的眼神,走过去就要帮她戴上。 “不行,这个太贵重了——”叶知书连连摆手。 女人都美,也喜金器,可是她真的不敢收。 “阿姨,这不是我送你的。”章诗萍哄道。“上次小红帮我赚了不少钱,为了表示谢,我才送点小礼物。比起她帮我赚的钱,这点钱连零头都不到呢——” “真的?”叶知书转头望了望女儿,狐疑地问。 “妈,既然章诗萍送来了,你就戴上吧。”叶纤红只好劝妈妈接受了。daMiNgpuMP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