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明白了。”叶纤红呼出一口气。“诗诗姐,谢谢你提醒了我。” 或许是因为重生前,最深刻的记忆,还是在深圳这座大城市独自生活的那些子,所以几乎忘了一直在乡村生活的父母,跟自己的想法其实完全不同。 在他们朴素的思想里,赚了钱既要省着点花,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。 碰到这种大喜事,又要高调去办,接受乡里乡亲的羡慕和奉承。 他们年纪大了,吃穿用住都不缺,最需要的,自然是这种神上的足。 想明白这一点,叶纤红全身都轻松下来。 “这么说来,你已想清楚了?”苏思诗笑着问道。 “是的。”叶纤红回答道。“我准备出钱大大办一下,你和章诗萍,就来做我小姑的伴娘吧!” “我是没问题。”苏思诗笑道。“想来章诗萍也不会拒绝。” “对了,美食节的戏班子不是你请的吗?”叶纤红又问。“你帮我找一个好的越剧团,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苏思诗应道。“我马上去联系。” 挂了电话,叶纤红拨家里的号。 电话打通了,是妈妈接的。 “妈,爸呢?”叶纤红问道。 看了看时间,离爸爸打电话过来已大半个小时,他一定等急了。 “他刚才还在家里。”叶知书回答道。“你等一下,我到门口找找看。” 叶纤红握着话筒,心里有些内疚。 自己前世活了四十多岁,其实依然没学会做人。 刚才自己没有直接答应下来,也不知道爸爸会不会受到打击? “小红。”没过一分钟,爸爸的声音从对面传来。 “爸。”叶纤红叫道。“你刚才说的事,我已经跟诗诗组说了,她答应过来当小姑的伴娘。” “哦,那真是太好了。”郑建国欣喜地叫道。 一直没等到女儿的电话,他还以为小红生气了,心里忍不住暗暗后悔。 女儿给她小姑买金首饰和家电的事,他早就知道了,作为晚辈,能做到这一步,已经很不容易了。 至少兴怡和兴华,比女儿还大好几岁,也没见他们买件像样的东西,送给自己的小姑。 想明白这一点,他越来越后悔。 当时自己怎么鬼心窍了,只考虑母亲和妹妹的立场,忘了女儿今年才才十九岁,已经为她们付出很多了。 没想到她居然不介意这些,不但同意了小妹的无理要求,还跟苏思诗电话约好了,这让他有些无地自容。 “对了,爸。”叶纤红又叫道。“我打算请戏班子来村里唱三天三夜的戏,你说搭个台子唱,还是去村里的大会堂唱?” “唱三天三夜的戏?你是说真的?”郑建国的反应像是受了惊吓。“那可要花不少钱呢?” “你放心吧!爸,这点钱我还承受得起。”叶纤红见爸爸有些动,故作轻松地说道。 “哦,我知道了,好。”郑建国因为兴奋,有些语无沦次。 “还有,小姑不是一直说亲戚少吗?你等一下去一趟乡政府,找乡长周承德,就说我想请乡里的领导喝喜酒,需要请哪些人过来,让他给你写一份名单。”叶纤红又提醒道。“回头你去镇上买一些请柬,填上名字后,请他代为转。” “好。”郑建国连忙应道。 这是大事,得用心去办,想到自家办喜事,乡里的领导也要出席,他觉得有面子。“那村里的人呢?” “村里几个干部,当然也要请。”叶纤红想了想,说道。“这个你叫小叔他们去请就行了。” “没问题。”郑建国自然不会反对。 “对了,还在小姑学校的领导,也要全部请来。”叶纤红见父亲要挂电话,连忙补充了一句。 “知道了。”郑建国匆匆应道。 代完这件事,叶纤红挂了电话。 坐在沙发上再次回想苏思诗的话,越想越觉得有道理。 农村里确实是这样,非常看重家族的势力,就算平时关系非常淡的亲戚,碰到有人办喜事,都会出钱出力帮忙。 说到底,就是不想让外人看轻自家的力量。 平时窝里斗可以,但是碰到事情,必须一致对外。 就像隔壁的赵大叔,几年前因为跟人家争水,与人在田头打了起来。 赵大叔平时闷声不响,跟堂兄弟也不是很亲近,但是他被人打的事传到村里,所有姓赵的人都扛着扁担赶过去了。 叶纤红当时站得远远的看热闹,听到有人在骂,大概的意思是我们姓赵的还没死绝,轮不到你们欺侮。 后来那个打了赵大叔的人,在村干部的调解下,赔了一些钱,才算把这件事下去。 叶纤红当时不太理解这些事,现在一回想,就完全懂了。 在农村,办喜事的时候,就是体现家族势力的时候,必须办得风风光光,这样才体面。 现在村子里最有势力的人家,就是以前跟兴旺打过架的郑云峰那一房。 郑云峰的父亲郑立建,兄弟姐妹六人,算得上村里一霸。 更重要的是,村长书记都是他们那一房的,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和霸道作风。 乡里现在已入一颗钉子,村里这颗毒瘤也到了拔除的时候,否则自己搞大棚蔬菜,只怕他们会影响自己的计划。 这一次小姑结婚,就当作是示威吧。 想明白这件事后,叶纤红拿来纸笔,考虑邀请哪些人参加酒席。 肖市长和戴老就算了,他们算得上是自己的定海神针,只有发生大事的时候,才能派上用场。 带他们去村里示威,有点高炮打蚊子了。 第十二章搞事情 至于自己公司的管理人员,也请来吃一顿吧! 公司虽然包吃包住,考虑到同行的待遇,食堂不可能搞得太好,所以平时大家吃不到多少油水。 除了过节时,会找个理由,做几个大菜劳一下大家。 这时候大家的消费观念又不像前世,乔昌智他们虽然钱赚得不少,却舍得吃舍得穿,有钱也存起来,不会出去吃夜宵。 请他们吃一顿喜酒,也算是福利之一了。 叶纤红打电话给朱亚婷,安排他通知到人,到时一起过来喝喜酒。 至于吃货团的那些朋友,身份都不简单,只要在虞城,都可以邀请过来。 当然不能忘了通知章诗萍,叫她过来当伴娘。 章诗萍是个闹的子,听叶纤红解释原因之后,不但没有拒绝,反而像诗诗姐一样,非常兴奋。 把这些事情安排好,叶纤红才放松下来。 明天一早,就可以回去了! 既然自己手了,这件事就必须办得漂漂亮亮,绝不允许出岔子。 晚上胡向下班回来,叶纤红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他。 胡向听完后,忍不住怪叫一声。 “干嘛?”叶纤红不乐意了,瞪了他一眼。 这是什么态度嘛!自己这么忍辱负重,不夸自己心宽广、英明神武也就算了,居然敢讥笑自己? “没什么。”胡向连忙陪笑脸。“我是说你终于想通了,办的事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——” “你找死!”叶纤红伸手去拍他的头。“我什么时候不正常了?” “以前你整天跟表哥他们研究这个研究那个,这像是一个正常十九女孩子会做的事吗?”胡向被叶纤红打得缩了一下脖子,嘿嘿笑道。 这是他既佩服叶纤红的地方,也是他郁闷的地方。 明明自己比她还大了四岁,为什么跟她在一起时,却给人觉自己比她小了十多岁? “没听过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吗?”叶纤红强词夺理地啐道。 “这倒也是。”胡向想了想,不好意思地搔搔头。 刚认识她时,她家是怎么样一付模样,他记得清清楚楚。 房子又矮又破,丈母娘还一身病,如果没有小红站出来撑起这个家,很可能现在依然一贫如洗。 反观自己,有这么多的资源,却一事无成,实在太惭愧了。 叶纤红见他这么快就服软了,倒不忍再捉他了。 其实他说的没错,不正常的确实是自己。 任谁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灵魂,却有一具十九岁的身体,都会给人强烈的违和。 吃过饭后,叶纤红拿出纸,请胡向帮自己通知名单上的人。 胡向自然一一照办了。 “安安,你明天后天请好假了吗?”叶纤红问弟弟。 “请好了。”安安回答道。 他现在的成绩一路往上升,期中考试的时候,已进了班级前十名。 请两天假虽然会影响学习,不过姐姐不在意,他也相信自己能赶上去,所以他回答得很轻松。 “那明天跟我一起回去吧!叶纤红说道。” 明天外公应该过来了,她想趁这个机会,跟他学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。dAminGPuMp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