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论圆骨还是老熊皮,都缺乏对抗骑兵的经验—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他们这样的普通士兵,也是试炼的对象,随时会被当成弃子牺牲。 孟超这番话,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,令圆骨和老熊皮都目瞪口呆,陷入深思。 孟超可不管他们心底,究竟有多么震惊,他有条不紊地说:“具体来说,第一,我们应该让大家好好休息一夜——从现在到黎明,都是整个晚上最黑暗的时刻,草原上伸手不见五指,追兵不可能大肆杀戮的。 “等到黎明来临,我建议咱们分成两队,一队人马挖掘陷坑和壕沟,在周围构筑起简易而隐秘的防线。 “如果时间和人手实在紧缺,无法构筑真正的防线,就算将杂草伏倒、打结,能够绊住对方的马腿也是好的。 “当然,追兵的冲击力一定无比强悍,无论是结草、陷坑还是壕沟,都不可能真正阻挡住他们。 “但多多少少,总能降低追兵的速度,让追兵就像是陷入沼泽作战一样觉不舒服,甚至给了埋伏在草丛里的我们,从侧面跳到追兵身上的机会。 “还有一队人马,可以散开到附近,去收拢溃散的逃亡者。 “无需走得太远,也不用找到太多人,有三五百人,就足够我们打一场像模像样的反击战了。 “另一方面,据我的观察,我们想和追兵正面相搏的话,最吃亏的就是武器——为了方便逃亡的缘故,很多鼠民战士只携带着轻薄短小的刀剑,却没有携带足以克制骑兵冲锋的长兵器,以至于被对方以摧枯拉朽的姿态,如砍瓜切菜般杀戮。 “草原上很难找到制作长兵器的原材料,这个问题的确很难解决。 “我的建议是,干脆安排一队人马,伏倒在追兵冲锋的路线上,强忍铁蹄践踏的恐惧,专门去砍追兵的马腿,或者等追兵从自己身上迈过去时,自下而上,狠狠戳刺追兵的肚皮——倘若追兵是以半人马武士为主力的话,腹部就是他们最大的弱点。 “当然,采用这样的战术,死伤肯定非常惨重。 “半人马武士的铁蹄践踏,不是那么容易硬抗过去的。 “肯定有很多鼠民战士,会连战刀都无法出,就被半人马武士的铁蹄,踩得筋断骨折甚至肠穿肚烂。 “但这是我能想到,在使用短兵器的情况下,唯一能迟滞对方进攻的方法了。 “换成任何一支普通部队,肯定无法实施这样的战法,但既然我们都有大角鼠神的庇护,和随时为了大角鼠神而牺牲的觉悟,那就……活马当死马来杀吧! “对了,倘若大家真的下定决心,要和半人马武士决一死战,我建议等到黎明时分,将营地往西南方向移动半里,那里好像有地下暗河经过,土地更加润,草丛更加茂密。” 老熊皮和圆骨面面相觑,半天没回过神来。 其余鼠民战士亦用震撼和敬畏兼而有之的目光看着孟超。 无论他说的这套战法,是否真能奏效。 在这个所有人都茫然无措的时候,有人能身而出,说得头头是道,就足以充当他们的神支柱啦! “西南半里的土地的确更加泥泞,不利于半人马武士飙出速度,但那里的野草长势也比这里更好、更高,草尖高出我们好几个头,把我们的视线,完全遮挡掉了!” 圆骨和老熊皮商议了半天,没有断然否定孟超的提议,而是纠结起了细节。 “难道在这里,我们的视线就没有被遮挡吗?” 孟超不慌不忙地说,“无论超过我们鼻尖、头顶还是两三个头的野草,对我们来说,区别并不大,都会大大降低我们的战斗力。 “但对半人马武士而言,差别就太大了。 “半人马武士的平均高度,大约超过我们两三臂。 “对我们来说,刚好没过脑袋,遮蔽视线的野草,却不会对半人马武士构成任何障碍。 “于是,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——我们在一人来高的野草里面,好像没头苍蝇一样跑,半人马武士却能居高临下,通过草原如同波浪般的起伏和聚散,将我们的动向看得一清二楚。 “最终,被追兵逮个正着,不是我们自找的吗? “西南半里的那片地,是我一路走来,看到水草最丰茂,野草长势最高、最好的地方,一旦钻进那片郁郁葱葱的,非但我们的视线都被切断,半人马武士的视线也将遭到严重干扰,大家都变成睁眼瞎,只能稀里糊涂地打——打好啊,对我们这些一无所有,只有腔热血和坚定意志的乌合之众来说,只有在最混的战场上,才有希望夺取一线生机,不是吗?” 孟超的细致分析,终于令逃亡者们越瞪越大的眼睛里,渐渐涌现出了希望的火光。 大家虽然沉默不语,却纷纷在脑海中想象,倘若一切都按照孟超的建议,不打折扣地实施,这场战斗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。 毫无疑问,战斗仍将打得十分艰苦。 他们简陋的防线,极有可能被追兵瞬间穿。 很多人,甚至所有人都会死。 但他们应该不会像眼前这些稀烂如泥的可怜尸骸那样,遭到单方面的屠杀。 哪怕干掉一个! 哪怕轰轰烈烈地拼光所有人,哪怕只能拖一名半人马武士陪葬,都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胜利,都有可能,不,是一定会被大角鼠神看在眼里的吧? “万一……” 圆骨舔了舔干裂的嘴,迟疑道,“万一我们布置了半天,追兵不来冲击我们的营地呢?” “怎么可能?” 孟超哑然失笑,“相信我,对于我们这样一盘散沙、没头苍蝇般地四散逃跑,追兵比我们更加头疼,就这样三三两两地追杀下去,杀到何年何月是个头呢? “如有可能的话,追兵也很想一下子发现三五百名甚至更多逃亡者,一口气将我们消灭干净的吧? “一旦发现我们的踪迹,追兵只会以为我们是疲力竭,坐以待毙。 “至于,逃亡者是否有可能凝聚起坚忍不拔的意志,在心布置的战场上,和他们拼一场玉石俱焚的血战?我想,追兵不可能生出如此‘荒谬’的想法吧?” 的确,虽然黑角城被闹了个天翻地覆。 但氏族武士对鼠民的心理优势,是在数千年的迫和奴役中,慢慢建立和固化,深深烙印在大脑皮层上的。 冰冻三尺,非一之寒,追兵绝对不会相信,胆小如鼠的猎物,竟然敢朝顶盔掼甲的猎人,出最锋利的獠牙。 “如果我们真有机会,将追兵打痛的话,追兵会不会发起狠来,召集大批援军,死咬着我们不放?” 这个问题,却是一直沉默寡言的老熊皮,拨开了圆骨,亲自向孟超询问。 孟超想了想,摇头道:“我觉得不会,如果我们真能打痛追兵,搞不好,他们就会干脆利落地撤退,再也不敢追上来了。” “怎么可能?” 老熊皮皱眉道,“那可是腔怒火的血蹄武士,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? “不,我们即将面对的,不是所有的血蹄武士,仅仅是血蹄氏族里的半人马武士。”孟超一本正经地纠正。 老熊皮愣住:“这……有什么不同吗?” “当然不同。” 孟超道,“的确,我们是将黑角城闹了个天翻地覆,但过去千年来,统治黑角城的,究竟是哪几个豪门大族呢? “血蹄家族和铁皮家族,没错吧? “以血蹄家族为代表的牛头人,和以铁皮家族为首的野猪人,是整个血蹄氏族中,最强盛的两大族群,他们牢牢掌控着黑角城的大权,也是在这次混中,损失最惨重,最有理由愤怒的。 “反观半人马一族,因为崇尚速度,喜策马奔腾,并不习惯于城市里面的生活,在黑角城并没有多少知名的半人马豪族和神庙存在,也就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,对于我们的怒火,哪有牛头人和野猪人来得强烈呢? “身为血蹄大军的先锋,追杀逃亡者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任务。 “在逃亡者的反抗并不强烈,可以大肆杀戮来积累战功的前提下,我相信半人马武士也会恪尽职守的。 “但是,如果我们能把半人马武士打痛、打伤、打残,让他们意识到,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,非但又臭又硬,还榨不出半滴油水,就算把我们砸个粉碎,也会折断他们的胳膊,扭伤他们的蹄子,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。 “而稍有不慎,他们甚至会马失前蹄,令自己和家族的千年英名都毁于一旦。 “如果我们真能向他们传递出如此强烈、清晰、有效的信息,你们觉得,半人马武士一定会穷追不舍,赌上自己的生命和荣耀,傻乎乎地给牛头人和野猪人卖命吗?” 第1107章 即将血的黎明 鼠民并不傻。 从某种层面来说,战斗力相对孱弱的他们,为了生存下去,不得不绞尽脑汁,发出比氏族武士更多的智慧。 而能冲出黑角城,闯进陷空草原的鼠民,更是经过生死筛选的佼佼者。 被孟超一番点拨之后,很多人都恍然大悟。 决定胜负的除了战斗力,还有战斗意志。 就算半人马武士的战斗力,真是他们的十倍以上,但对前者而言,和如疯似魔、拼死血战的后者,玩两败俱伤的游戏,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。 赢了是理所当然,最多足一下杀戮的快,不可能从鼠民身上搜到太值钱的战利品,还会消耗大量战争资源和宝贵时间。 输了,却会万劫不复。 和所有高等兽人一样,半人马武士绝不怕死。 倘若对面是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,或者圣光之地的魔法师和守夜人的话,相信半人马武士都会像打了血一样前赴后继,视死如归的。 哪怕他们的血之躯,被无比强大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。 他们高高飞起的头颅上,肯定也挂着心意足的微笑。 因为临死前的刹那,他们非常清楚,自己的灵魂肯定能化作耀眼的金芒,直刺圣山之巅,加入到祖灵们永恒荣耀的行列。 但是,在一场追杀鼠民的无聊游戏中,沟里马失前蹄,被鼠民拖入地狱陪葬? 别说永恒荣耀了,恐怕他们会以小丑的形象,被记载在一首首怪腔怪调的滑稽诗歌里,被人们脸讥讽地传唱万年吧? 对任何一名氏族武士而言,这都是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法。 杀头买卖有人做,赔本买卖没人做,只要鼠民们能展现出足够强硬的姿态,“追杀逃亡者”就变成了赔本买卖,半人马武士才不会为了黑角城,为了牛头人和野猪人,砸下血本呢! “我们真有机会活下去!” 想通这一点,所有鼠民的神和气质,都在瞬间发生了胎换骨的变化。 他们同样不惧怕死亡。 但能看到胜利的希望,至少是能看到轰轰烈烈牺牲的希望,总会令熊熊燃烧的战焰,变得更加高涨。 老熊皮和圆骨看着孟超的眼神,再度发生变化。 就像是看着大角军团里的军官、巫医和祭司一样,充了敬畏。 “您,您是……” 圆骨迟疑片刻,结结巴巴问道。 “我叫‘收割者’,是血颅角斗场里的仆兵,曾经当过‘冰霜女皇’冰风暴的亲兵队长。”孟超快道。 一路上,他仔细观察过跟在自己身边的鼠民们。 发现他们大多是原先生活在黑角城铸造区的奴工。 也有极少数是其他角斗场里的仆兵。dAmiNgpuMP.cOM |